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,清明节既是民众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,也是外出踏青的好时节。公司纪委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过节“三不忘”,过节不忘纪律、不忘责任、不忘防控。要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巩固作风建设成果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做到安全过节、文明过节、廉洁过节。
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、擅自脱离值守岗位;
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进行私人祭扫、探亲访友、宴请等活动;
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、宴请、旅游、住宿及其他事项;
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收钱敛财或组织隐蔽聚会;
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、借机敛财;
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;
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;
严禁酒后驾车、醉酒驾车、醉酒上岗等行为;
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,不聚集、少串门、出门戴口罩;严格执行职工离京审批手续,严禁隐瞒实情、瞒报谎报行踪轨迹等;
清明节,承载着对亲人的思念,广大职工、特别是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“清廉人”,带头做好清明时节的“文明人”,戒奢以俭、严守纪律、移风易俗、文明祭扫,让清明过节更清明,清明过节更文明。